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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教师模拟法庭审理“孙伟铭”案
来源:发稿时间:2009-11-24 浏览次数:691
2008年12月14日,30岁的孙伟铭在成都无照醉酒驾车造成4死1伤的惨祸。今年9月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处孙伟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由于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上出现了多起类似案件,所以此案的审理在学界和社会上都引起了广泛关注。假如这一案件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又将如何处理该案?2009年11月20日政法学院的部分教师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北京大学在我校支教的贺卫方教授饰被告,由政法学院刘贡南院长、张阳老师、赵晓燕老师担任荣誉法官,与石河子市法院的蒋学雷法官(担任审判长)和法律系教师韩川组成了合议庭,玛纳斯检察院的郭毅检察官和法律系教师谭明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法律系教师赵建洪、王庆有担任辩护人,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凤艳等饰证人。在教师、法官、检察官的对抗下,此案的审判结果会怎样?
模拟法庭的程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并吸收大陆法系相关制度。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庭审经历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三个阶段。庭审的整个过程严格按照这一程序进行,同时增加了证人作证的宣誓环节。做最后陈述时, 被告 承认自己无照醉驾有过错,但他愿意用行动来向受害人及其亲属赎罪,以求法庭谅解。
整个庭审持续120多分钟,控辩双方的三轮辩论也颇为激烈。虽是模拟审判,演示的案件也是模拟的,但组成法庭的所有人员都非常投入,特别是扮演被告的贺卫方教授用诚恳的语言、委屈的表情表达了对生命的渴望以及对法律适用的困惑,引发了大家对此案的思考:法律适用的统一性问题和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
因为本案采用了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审判程序相结合的庭审模式,为了解其它国家的庭审模式提供了难得的机会。故此次模拟法庭不仅吸引了大批学生参加,还包括玛纳斯县检察院等一些实践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整个音乐厅座无虚席,还有一部分学生站在门口观看。
此次模拟法庭是法律系加强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的一种尝试,在多方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下获得了较好的效果。旁听的学生们反映,通过这种方式让他们观摩到了严格的庭审程序,将平时课堂所学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更有助于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
龚占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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